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樟树市金属家具行业协会会员权益
1、会员权利
 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;
(六)可向本会要求组织有关会员对本单位进行生产技术,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。
2、会员义务:
(一)承认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,遵守行规行约;
(二)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,支持和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,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三)向本会提供有生产、技术、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和先进经验,为研究会撰写学术论文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。会费标准按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执行;
(五)自愿向本会缴交依法诚信保证金,诚信保证金金额,由会员企业代表大会决定。